連假回追被書展熱燒到的小說,這本被逗點陳夏民大推爆紅的《世界就是這樣結束的》。英文原名On the Beach在海軍術語中「上灘」象徵任務結束和退役,中文版譯名則源自T.S.艾略特的詩;若說起始源自於宇宙大爆炸,末日在文學的想像中,卻猶如細語般的whisper,微弱、結束前的沉鬱、寂靜和不寒而慄,也一語道盡整個故事的核心。
背景設定在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的澳洲。北半球在核武的直接摧殘下全數滅亡,而輻射塵正以「死神的腳步」慢慢往南半球擴散。(作者Nevil Shute的航海經驗想必與太平洋緊密關聯,書中屢屢提到船艦沿著大洋洲雅浦、俾斯麥、達爾文等群島繞行的路線,對港口如Port Moresby也知之甚詳。)根據風速和氣候預估最快六個月,存在於地球上的最後人類也即將因被感染輻射病衰弱而亡。
以下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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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從彼得・荷姆斯,一位軍官的晨醒開始。身旁有妻子、新生嫩嬰相伴,一連串身為顧家好丈夫準備回營報到的行動,反映的現實卻是資源短缺、基礎設施逐漸敗壞、市面經濟蕭條,小康之家的確幸靜好僅是偏安一隅。而他接到久違的任務則是在倒數中的執勤:擔任艦上聯絡官,輔佐潛艇航向已被輻射肆虐的北半球,探尋是否仍有任何生命存在。
從彼得延伸出形形色色,即為人類面對末日將至的各種縮影。
對彼得而言,繼續為了家庭努力工作、完成交辦任務,當大限逼近,也毅然回歸,與摯愛相互扶持、共度最後時光,然後以自盡結束彼此的煎熬。彼得的妻子瑪麗則是另一類:作為媽媽的她,起初是不願正視即將到來的末日,竭力想像「未來」依然存在,規劃著菜園收成,為後院打造著明年盛開的花園。隨著疫病消息進逼,她從擔憂「若自己病了照顧不了孩子怎麼辦」,到最後甚至為「一家人都得病了」反而為可以攜手共同赴死而心寬。這是一個「只要一家人都在,都好」的典型。
駐紮在澳洲、因而躲過北半球核爆立即身亡的美國艦長杜威特,面對末日的態度是另一種「瘋狂」:繼續兢兢業業恪守軍人職責,並在異鄉繼續漫想自己在家鄉的妻兒依然安好,自己省吃儉用,卻大手筆張羅買下昂貴的手鐲和玩具。直到他們又一次的航行任務接近死寂的故鄉大陸,戳破了薄弱的幻覺。表面沒有崩潰的他,選擇繼續守護船艦直至最後一刻彈盡援絕,他也隨船航向最終的沉艦命運。
相較於上述過著日常直至最後的人生,故事中最「人間清醒」的角色,反而是一登場就以縱情狂歡、酗酒糜爛,卻反而沒有像前面幾位蒙蔽自己或一味相信可能逃過的牧場女兒莫伊拉。她原本的恣意妄為,是因為對剩下不多的時間感到生無可戀;然而在遇到充滿紀律與責任感的艦長後,愛慕卻反而重燃起她對「努力活到最後一刻」的渴望。在一邊持續幫忙牧場家務的同時,她拾起充實自我的能力,關切潛艇任務是否帶回「還有生機」的訊息,並努力靠幽默與陪伴排解艦長心底的寂寞茫然。在這最後的時光,她的愛意告白坦蕩直接,卻也克制自己不去打破道德的底線,讓滿腔情感駐留於岸邊,直到結局,她仍是燦爛無畏的奔赴。
沒有小膠囊但有生存的焦慮
自疫情後,戰爭不斷、經濟動盪、政治緊張,再加上天災地震的潛伏,我們感受到危機步步進逼,但我們甚至不如小說人物那樣確知有個清楚的「死線」,且現實裡我們也沒有那顆可以輕易給生命按停的開關。那麼,在這種真實但更不確定的生存焦慮裡,我們應該怎麼想、怎麼做?
連假的天氣如此好,不願停在太過悲觀的漩渦堆積無用的焦慮,我再次開始回想起坂本龍一、Hans Rosling、Erik Olin Wright和Thomas Hylland Eriksen等人談他們得知自己罹癌的心路歷程:病痛與治療歷程固然佔據了他們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但他們仍一邊努力維持自己對人生的專注與樂趣,一邊持續思索度過的時間可以因生命和自己的能力,為世界留下什麼樣的痕跡。然後,他們繼續盡著自己的努力記錄著,讓這些影響鐫刻我們後人的記憶。
這也是這本1957小說中述及的另一個類型:科學家奧斯朋,直到最後一刻既整理著航行發現和觀測,也醉心於自己畢生熱愛的跑車夢想,在這最後關頭前應用知識讓缺燃料的引擎繼續發動,衝出人生賽道,找到屬於自己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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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手記一下
最近比較忙,重拾《繁花》反而剛好,就像當初作者連載那樣的節奏一篇篇讀起來有個段落,有一點點類追劇的心癢但不至於負擔。
本來像滬生一樣不太喜歡看他人情感明來暗去乖離浪流,但翻到五章、壹,讀到阿寶與蓓蒂:從集郵的一個小嗜好、細細摩娑一方四角開始;阿寶迷戀花,細細舉說各色花語,無雙艷是牡丹,蓓蒂則更喜歡的是招惹的多彩,像桃花;從蒐集談到訂製,自己若能做一套怎麼湊?小蓓蒂稚氣地從季節瓜果開始,一路開展到滬江豪氣的各色舶來品,奢侈的物細數不倦,這段的結尾收在阿寶喜歡小妹妹的伶俐。
畫面一轉,蓓蒂耳濡目染也記下了老褓姆思鄉的情懷,說著,能不能把老家的那些果菜農產給做一套郵票呢。從對物的執著到傾訴人力癡妄的一點蒐藏慾,金宇澄寫得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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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物與物質文化的研究一直很有興趣。大學時印象最深刻的作業之一,是歷史考古學一份叫probate list的作業:當時Pochan老師要我們先從客觀/局外觀察者的角度把自己房內的物品一一盤點、列下清單,然後再進一步分析這些物與物主(自己)的關係是什麼,這些物擺放的位置在哪裡,具備的特殊意義(例如功能性、紀念性)又是什麼。
做這份作業的第一個感想是:首先,即使我覺得自己的房間「應該還算簡單吧」,但事實上東西的數量仍比19世紀的整戶人家都來得多超多倍。其次,當自己重新從物的角度看空間配置,才突然更清楚地意識到出現在房間的物和擺放的位置,都涉及我如何認識物、分類物(例如跟書有關的放一區、化妝品另一邊)以及使用習慣反映在物的狀態(外出常穿的衣服直接摺好放在伸手就拿的櫃子,比較昂貴的掛在衣櫥)。再者,房間裡還有很多紀念物都有故事,甚至在盤點過程中發現好一陣子視而不見,甚至已經被遺忘的物。層層疊疊,物構築出一個人的歷史竟然如此複雜。
當我看到《神明離去之後》這本書,就覺得這題目實在太棒了!幾年前執行臺中學計畫時,我也經常看到許多地方廟宇的數位資料裡還記載著保有石燈籠、狛犬、部分梁柱基座建材等神社遺物,但沒機會能實地走訪一番。看到作者以圓山的臺灣神社為研究案例,一一追尋神社裡的藝術品、訂製擺設和相關裝置(例如圓山大飯店裡的金龍)的歷史和流落路徑,那故事內涵真是豐富到不行啊。畢竟,臺灣神社雖然是繼開山神社(臺南)、黃金神社(九份)之後的第三座,但總督府賦予它的位置最高,可以合理推論其中的藏品能相當反映當時統治者欲展演的政治與歷史意涵。(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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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這件事,對他這個世代的人來說,是不是別有意義?…他認識的或共事的大部份人都是有伴侶的,迄至今時今日這都還是生活的常態。至於其餘沒有伴侶的,也都還在找對象或想辦法和某個對象安定下來。安定下來,這似乎是最困難的一件事吧?…事情總會自己釐清的。通常是吧,他想,世事如此。」
《寂寞芳心(Lonely Hearts)》頁205
「單」這個字,擺著只是狀態,但連成「孤單」、「單身」,被形容者立馬就有個「被拋下的」形象出來了,可憐兮兮的。一位獨居了很久的警探(儘管有四隻貓相陪,卻總是找不出一件乾淨的上衣),調查一件被害者都是單身女性的謀殺案,支線穿插著的是警探出庭作證女孩遭父親性侵害的內心波動。寂寞是個填不滿的洞,而報紙上的小框框宛若扇窗,幽微的文字透了出去,原來是曲折而又急迫的吶喊,卻也成為兇手戲弄征服的脆弱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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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臺灣味的連環套:《歡迎光臨康堤紐斯大飯店》
之前偶然有機會讀到李柏青,都是在報章/網路上的短篇;印象中用字很精準流暢,常常留下有況味的懸疑。這回經灰鷹的推薦買下《歡迎光臨康堤紐斯大飯店》,雖說以臺灣目前瀕危,又是原住民傳統中相當重要的苦鷂(游隼)文化和自然環境開發成觀光飯店的主題作為兇殺設計的開頭,真的Local得讓我很尬意!但是,即便我不是推理小說發燒友,也看得出接下來幾位主角過於明顯挪用/改編自歐美著名推理小說橋段/人物形象,這就讓我覺得實在不太OK。來日方長,希望臺灣推理界能持續發展出全本真正臺灣味的小說。
以下簡單記錄,保證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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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的祈禱》心得
(p.441)
這是個晴朗的秋日,樹上一片燦爛的火紅。土地散發出豐收的氣味。
但陽光已經逐漸黯淡,而空氣──拂過樹梢時有些微寒,還帶著那麼一絲隱隱的雨意。
該怎麼說這一集呢,有比第一集《戰前酒》更大的槍戰現場(常常被描繪成石頭族野人的巴巴在這裡又可愛又威猛,還獲得麻辣女律師的寵愛,太有趣了),派崔克繼《黑暗,帶我走》後再次冒死救了安琪,兩人總算攜手再續糾纏半輩子的情緣,讓讀者很開心。此外,本集謀殺的核心跟《聖潔之罪》特別接近,還是根基於「家」,可以依此推斷這是作者特別關心的元素──崩壞的親情足以養成邪惡的深淵(如《再見寶貝,再見》),但這並不是絕對的,例如派崔克和安琪,透過同理心和對人性持續的智慧思考(這裡也提到在愛曼達回家、他們分開的這段時間裡,彼此不斷地設想反面的立場),這個世界就能多一分善意,和更多關於正義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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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勒翰,派崔克與安琪系列2,《再見寶貝,再見》心得
愛,是什麼模樣?
對兒童的強烈保護意識,是美國文化的一大特點。從我所聽聞過的,親戚小孩因為過瘦的體質,而被學校老師通報社會局突擊家裡調查父母是否有虐童嫌疑,到我在美國留學時,半夜被手機強制送來的Amber Alert兒童失蹤警告鈴聲嚇醒的經驗,都再三印證這個高舉兒童福祉的立場。可嘆,即使如此,美國社會中仍然存在著被不盡責的父母長期疏忽、失衡黯淡的孩子,例如勒翰筆下的小女孩愛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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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夜行人生》開始陷入丹尼斯˙勒翰營造氛圍的能力,而派崔克外表硬漢又信手捻來一整串的自嘲式幽默,內心卻有個受傷孩子陰影的細微情緒,還有他對安琪癡心相待、好容易讓讀者為之心折的波動,以及勒翰描繪人物的活靈活現,都讓我深深地愛上這個偵探系列。雖然在《戰前酒》後的《黑暗,帶我走》和《聖潔之罪》略顯老套,似乎有點像是作者為了鋪墊人物和增加集數,不得不先把典型推理小說的劇情先寫過一輪的主題,讓我去年也因故暫停了這個系列。今春因為馬修˙史卡德(或說勞倫斯˙卜洛克)的紐約Matthew Scudder(五),再度想起派崔克(或說丹尼斯˙勒翰)的波士頓,重記一下《戰前酒》開頭給我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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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查了查部落格,啊,原來讀史卡德竟已是近十年前的事。不過翻了兩頁《烈酒一滴》,看到熟悉的唐諾先生隨著回憶奔流的感想式導讀,心安了一半。再一章,卜洛克營造的氛圍沒變,旋即讓這句臺詞重回記憶:「嗨,我是馬修,是個酒鬼。今晚我只聽不說。」史卡德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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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了第六部,導讀還能寫出什麼新意呢?可喜的是,這位第一屆推理評論金鑰獎得主布魯胖達果然厲害!在他相當口語化的行文中,傑克李奇特別吸引眼球的原因找到了:「(p.9)…至於軍人?有殺傷力,不過避開就行了,誰沒事會遇到他們?路邊的流浪漢?或許無所不在,但沒有任何威脅性,頂多浪費幾顆子彈…等一下,發現思考上的漏洞了嗎?就是當過軍人的流浪漢!…因此李奇成了半路殺出的程咬金、難以捉摸的未爆彈。」在本輯的任務裡,李奇更進一步將此特性發揮到極致,得同時達成浪人般的神出鬼沒和受過軍隊訓練的高強戰鬥力兩項,才能為副總統候選人的保鑣找出維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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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輯背景設在德州,不過除了帶刺馬靴、牛仔裝扮和距離總是遙遠無盡的大西部風景等宛如教科書般的基本描繪之外,重點則擺在殺與不殺的抉擇。這個問題仔細探究起來其實很有趣呢。推理小說看到屍體幾乎是免不了的,但偵探不見得要殺人,而且大多數作者通常會安排讓主角儘管威猛卻總記得手下留命,回歸(政治正確的)法律制度的運作,也藉此避免較具爭議性的道德問題。李奇這次倒是面臨另一種狀況:長年遭受丈夫暴力的女性求助者主動找上門來請他當殺手,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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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集是目前讀到評價最低的了,因為殺人手法竟然是無所不能的超強催眠術,只要透過聲音(甚至不需要面對面眼神交流)就可以遙控每個被害者自己乖乖地(?)佈置好案發現場、再吞舌頭窒息致死(死法很變態,泡在裝滿油漆的浴缸裡,先是黏乎乎之後又變得僵硬);因此,要不是凶手是就在調查團隊中的自己人(心理也很變態,FBI的心理分析師因為繼父的遺產而萌生殺害繼妹的念頭,竟然利用職務之便找上遭受過性犯罪的退役女軍人來當煙霧彈,再次戕害這些療傷中的被害者,未免太可惡),根本不可能破案嘛!對熱愛實證的推理迷如我來說,這種用催眠自殺來掩蓋謀殺的方法就是編劇放大絕(鑑識和法醫科學不就完全沒有用武之地了嘛!)有點作弊,沒那麼喜歡。加上李奇的浪人性格再次發作,十五年來羈絆的愛戀也留不住他,眼看著他和身為律師、事業一飛衝天的茱蒂之間關於階級和價值觀的隔閡愈來愈大,不禁有淡淡的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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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請冬陽來評論李奇的孤鳥性格對推理故事在技術性起的作用,有段很精準的文字:「(p.9)由於故事主角的身分、能力成謎,使得此一系列具有極大的可塑性與發展性:不像多數以私家偵探或警察為主角的小說,活動地點多侷限於一州之內;小說中的配角大大減少,李奇一個人就能包辦刑警、法醫等多人的功能性任務,緊抓住讀者的目光不放;無欲無求的個性使得『偵探』角色的實質意義產生變化,少了委託關係(客戶)與組織關係(偵探事務所或警方)上的束縛,更能方便遂行個人意志。」而最容易讓讀者引起強烈共鳴和崇拜的感覺的特點在於,「(p.10)…即使漂亮解除了一場災禍,基本上他並不從中獲取任何有價的報酬或藉此維生,事件結束後繼續他的浪人生活,整場冒險不過是他遂行正義必經的歷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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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為了打響李奇的名號,出版社特別用心呢。上一部請灰鷹,這一部則是請名譯景翔來推薦,兩人不同世代,風格殊異,各有趣味。雖然我不那麼喜歡本輯這種單憑幾人就阻擋世界大戰危機的劇情(而且往往為了大排場犧牲掉推理),但正如景翔所言,作者李查德(Lee Child)將電影裡特寫和慢動作重播的技巧用細膩的文字描寫功力將畫面勾勒出來,特別是第295-297頁間從李奇開始就射擊位置趴下,槍枝上膛準備,到子彈經過槍管的各種物理、化學作用,包括聲音、光、射出的軌跡,連人體從呼吸、心跳到肌肉的各種反應、發射後和週遭環境的層層互動如地心引力都寫進來了,讓讀者對著這磚頭書一頁接一頁也不困倦,實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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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湯姆克魯斯來匹茲堡拍「神隱任務」,還在我天天上學路過的Centre Ave & Craig St取景,我還真不知道李查德(Lee Child)這位作家,更不知道皇冠早於2007就翻譯了傑克李奇的初登板(出版社對這種磚頭推理經常是挑最新出版或最暢銷的先出,例如聯經出的鮑許探長第一本已經不知是該系列的第八還是第九輯,對先前完全不認識主角的讀者而言,在人物形象的理解上總是有落差。所以要特別給從頭開始的皇冠拍拍手!)電影上映的當年我已讀了原著One Shot,對作者描繪場景和安排人物動作的細膩度很驚豔,但對漫漫度過一堆事件敘述後才有(不多的)推理略感不耐。直到最近,趁特價折扣下手Killing Floor(中文大約是因為書中提到不少經典爵士樂而譯成地獄藍調,但卻削減了不少殺戮氣息,畢竟李奇在裡頭的高峰可是一口氣幹掉五個欸!)終於有緣得見年輕(36歲)的李奇(在One Shot裡的敘述他已邁入中年,雖然結實但風霜難免),整本看下來場面連連,果然適合拍成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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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看到灰鷹推薦而決定下手《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The Rise and Fall of Great Powers)時,還沒有看過《我們不完美》,而中文版文案顯有誤導之嫌:「繼《我們不完美》後最棒的續作......」所以我就打定主意得先讀過The Imperfectionists,還經歷了書店一度缺貨必須預訂的盛況(可見譚光磊推手功夫了得!)。好在我沒有因為與《不》的調性不合而錯過了本書,而且儘管作者認為《衰落》與前書有時代性的勾連,無論就內容、主題(除非硬要說《不》裡描繪的報社和《衰落》主角杜麗經營的二手書店都屬於「文字業」勉強勾上一點邊)或手法而言,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故事啊!簡單地說,雖然作者在本書序裡提到「在《我們不完美》裡,我以數位時代和印刷時代的衝突為背景,細膩刻畫十一位角色的故事。」讀後我卻只感受到一個在新聞業裡待很久的老鳥,以高高在上且充滿諷刺的視角躲在後頭大肆披露記者同事們幕後的私人八卦,而且書中側寫的那些被姑隱其名的荒誕和醜聞簡直詳細得可以讓曾與原作者共事的人們對號入座,不太厚道。但《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卻是以杜麗的奇幻經歷為梗,以一個平凡女孩的不尋常成長故事漸次開展出苦澀中聊以安慰的甜蜜,讓讀者也跟著起死回生的二手書店滋生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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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紹華,2013,我的涼山兄弟:毒品、愛滋與流動青年。臺北:群學。
Bourgois, Philippe and Jeff Schonberg. 2009. Righteous Dopefiend.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終於趁著暑假之初,好好把《我的涼山兄弟》(以下簡稱《涼山》)讀過一回,恰與上學期我在另一堂課(Poetics and Politics of Ethnography)讀過而且非常喜歡的Righteous Dopefiend有許多可以相互對話的主題,因此特別有動機要利用本次機會寫下來。
人類學與田野工作的關係是怎麼為人類學者和田野裡的對話人們理解的呢?民族誌的書寫又能夠如何突破性的再現其「真實」?透過這兩本民族誌,田野工作的實踐與意涵再次成為首先關注的議題。《涼山》開始於進入田野之初的兩個故事──透過研究者親眼所見的「非自然」、「科學」不能解釋的「鬼」,以及透過研究者親口道出(包括研究者自己在內的)外來者對諾蘇人的「土匪」形象──田野工作者不僅因為一場意外的撞鬼共享了當地人的信仰(對比於漢族官方下達「封口令」,駁斥這不過是落後族群「不科學」的謠言),也在逐漸熟絡的互動裡逐層剖析這山莽野村因為結構性的壓迫而迅速蔓延又難以擺脫的社會困境:毒品、愛滋和赤貧。於是,成為企圖逍遙法外的土匪其實是在沒有出路之下個人仍然努力做出「自由選擇」的一種嘗試(而作者也透過涼山兄弟活潑的口語:「耍」,來呈現這種個人的能動性),但這般規避、顛覆甚至反抗制度的努力在缺乏組織性力量的支持(也就是沒有真正成為反壓迫和反歧視的「革命」),以及毒癮和愛滋反而更進一步地侵蝕、削弱且破壞身體力量的情況下,終將被國家這龐大機器再次擄獲、踐踏並碾碎,並且為熟識的親人朋友帶來無盡的悲傷。正如作者劉紹華以vulnerable observer自喻,這本民族誌的書寫不僅要記下田野工作者傷人之傷的旅程,同時還企圖透過人類學知識為這些邊緣而難以穿透主流的聲音發出一記悲鳴,冀求吸引更多的人們重新反省公平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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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益,《複眼人》,臺北:夏日出版,2011。
在回匹茲堡的飛機上讀完《複眼人》。不可否認,這本環境類型的小說踏出很重要的一步,因為作者在書中編織我們頗為熟悉的臺灣要素的同時,充分運用小說筆法對時空的自由度,讓這些關於人與自然的互動關係可以超越本土寫作格局、提升到一個說故事(而非一味批判)的層次。我想也正因如此,如封面所言,這本書成為「臺灣透過國際版權交易進入歐美主流出版社」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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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在咖啡店讀完了Joyce從陽明借閱的《這些創意不是亂講》,做為今年回臺灣重新適應閱讀中文的第一本。這本書主要是解析「全民」系列(包括全民大悶鍋、全民亂講等)幕後腳本的概念和一些成效分享。雖然我不是固定收看的觀眾,但幾次短短的觀看經驗(尤其是集中在某些小單元,例如施主席轟趴)還是可以透過這些應該是簡化過的文字腳本實例引起共鳴,並稍微理解節目製作的邏輯(我想實際執行上應該更加複雜),所以覺得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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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kah Nathan著,張至璋譯
《當教授變成學生:一位大學教授重讀大一的生活紀實 (My Fresh Year: What a Professor Learned by Becoming a Student)》,臺北:立緒,2006。
我原來根本沒預料到會喜歡上這本書。一來是因為這項研究採取「隱瞞身份」的方式進行所謂的參與觀察,算是犯了人類學歷來難辭其咎的學術倫理大忌;再者單從各章標題觀之,談論大學文化作為一個整體,比較共同性與差異性的篇幅佔了大半,而田野又極度集中在從住宿生活展開的各項非課堂時間的活動記錄,似乎把大學文化可能受到科系和課程影響的程度過度低估。雖然這個問題作者在前半部已經有「唸書不是大學生首要重點」的解釋,加上美國大一新生的確有可能沒有必修的科系課程,但仍不能清楚說明其後作者自身對「大學作為通過儀式的liminality」產生質疑的意義,也不能說服我在臺灣的大學生活中,感受到規模不小的「用功學生」團體的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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